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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人過世後,遺產稅一定要在幾個月內申報

家人過世後,遺產稅一定要在幾個月內申報?
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規定,繼承人應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申報遺產稅。若有正當理由無法如期申報,可在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延長,最長3個月;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形,國稅局可再核准延長。實際申辦時程建議提前規劃,避免卡在最後期限。

資料最後查證:2026-09-29,實際規定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